“长底乡石盆水村村委会书记、主任、副主任3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扣留私分3户水窖补助资金4000元,侵吞私分两户危房改造资金7600元,受到开除党籍处分……”近日,罗平县纪委通过微信公众号集中通报了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。
2017年以来,罗平县聚焦民生领域,以走访、督查为着力点,围绕全县脱贫摘帽“百日行动”,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不断加大整治力度,全年共查处村干部违纪问题25人。
建立“信、访、网、电”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,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,按照“见人见项目见资金”的原则,对扶贫领域、民生领域的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,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汇总分析和综合研判,深挖细查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贪污挪用、挥霍浪费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。
实行“一月一督查”,每月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,重点聚焦履行责任、政策落实、资金使用、脱贫方向、工作推进等五个方面内容,进村入户实地察访、查阅资料、听取汇报,着力发现并查处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搞数字脱贫、虚假脱贫等问题。
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,出台《罗平县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》,结合民生监督、专项监察“回头看”等工作,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、有效问责,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持续释放“越往后执纪越严”的信号。(牛英莲)